

教務處
教務處是在校长和主管教学副校长领导下管理全校教学工作的职能部门,在教育、教学过程中起着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服务作用,是全校教学工作的指挥中心和服务机构。教务科主要职责是:
一、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根據上級教學行政部門的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本校實際,擬定全校教學工作計劃,制定教學管理工作的規章制度,制定並下發各類教學文件。
二、根据社会和学校发展需要,负责制订学校专业发展规划,组织新增专业申报、專業建設及评估工作。
三、根据学校定位和培养目标, 制定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编制和修订的原则性意见;组织教研室制定(修订)和实施各专业的教学计划、课程教学大纲和实习、实验大纲;审核各教研室制定的教学计划,负责教学计划变更的审批;汇编全校各专业的教学计划及教学大纲。
四、指导全校教学改革、教材建設和教学研究工作;组织教学及教学管理方面的经验交流,筹备和组织召开教学工作会议。
五、根據各專業實施性教學計劃,安排、組織實踐教學,協調教學、實驗實習、教學實習、畢業生産實習,抓好實踐技能的訓練與考核。
六、抓好教學管理,健全教學檔案,搞好課程的臨時調整,安排好聽課、觀摩教學、教學評優等教學活動。
七、搞好实验室、文印室的工作,审核购置计划,抓好教材建設,组织管理教科书、教学参考书的征订、自编教材的编写审定工作。
八、嚴格教學紀律,搞好部門職工的考勤、考核、紀律管理工作。
九、定期開展調研,征求教學單位和廣大師生對學校教學及教學管理工作的意見,並及時妥善地處理。
十、負責整理和管理教學檔案,做好教學資料的統計歸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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