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全保衛處
安全保衛處是承担学校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和安全服务的职能部门。根据国家教育部《高等学校内部保卫工作规定》和地方军事工作制度,安全保衛處的主要职能是:
一、指導或組織對師生員工進行法制、國家安全、維護社會政治穩定和治安保衛工作的宣傳教育,增強師生員工的法制觀念、國防觀念和安全防範意識,預防和減少違法犯罪行爲。
二、做好動態信息工作,嚴防國內外敵對勢力、非法宗教勢力、民族分裂勢力對高校的滲透、煽動和破壞活動;及時處置各種不安定事端和突發性事件;協助國家安全、公安機關制止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爲。
三、落實安全保衛責任制和安全技術防範措施,防止盜竊、破壞和治安災害事故的發生。
四、指導、組織消防安全法制教育和培訓;監督檢查消防法規、防火規定和制度的落實,督促整改火災隱患;維護保養消防固定設施,維修補充滅火器材;查處一般火情事故,協助公安消防部門調查火災事故。
五、依據兵役法規和地方軍事部門的命令、指示組織開展預備役、兵役登記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擁軍優屬、優撫工作。
六、維護校園內部及其公衆聚集場所的治安秩序;調解處理治安糾紛。
七、管理學生戶口、青年教工集體戶口。
八、管理在校園內務工、經商、從業的暫住人口和流動人口;對校內重點人口、有輕微違法但未構成犯罪的人員開展幫助、教育。
九、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校內發生的刑事、治安案件,治安災害事故和其他嚴重危及治安的情況;保護發案現場並協助公安機關查破校內發生的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
十、依據有關規定對擾亂校園秩序的人員進行處理。
十一、參加地方政府組織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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